随手拍照可以拯救……

荷兰阿纳姆市为节省市政开支,决定削减全市一半的……垃圾桶(1300个垃圾桶中的650个)。

说到阿纳姆,玩二战题材游戏的同志们应该不陌生,1944年9月这里发生过悲惨的阿纳姆桥争夺战,属于诺曼底登陆后续的市场花园行动的一部份:空投伞兵配合地面装甲部队快速夺取莱茵河上的桥梁。后来,伞兵扔下去了,地面部队过不来……关于此有一部蛮有名的英国电影A Bridge Too Far,《兄弟连》里似乎也有表现。

闲话不说。人穷急了,无非两种反应:或者勒紧裤带,节省从茶叶蛋到原子弹的各类开销;或者开动脑筋,为从茶叶蛋到原子弹的需要,寻找不花钱的替代品。

两者都有积极意义:第一种情况下,你会顿悟,太多可有可没有但是总觉得有了最好的东西,其实没有了也没照样活下去;第二种情况下,你会惊喜,原来生活中有太多可花可不花但是已经习惯于花的钱,其实大可以不必花的。

街头垃圾桶原来是不需要那么多的,这符合第一条逻辑。与此同时,一个总部在尼姆韦根(也是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名字)的环保组织根据第二条逻辑,提供了替代方案:如果走在街上看到没清扫的垃圾,用Iphone拍下来,把照片用彩信发给市政机构,后者按图索骥,派人来清扫。这比每天按部就班清空所有垃圾桶要节省人力和人工费。

真是民富国穷的最好诠释呵,一个人手一台Iphone的城市,市政府需要精打细算每天清理600个垃圾桶的人工费?

在惊叹于人在窘境的创造力的同时,我有了如题的那个不厚道的联想。

消息来源:

http://www.courrierinternational.com/article/2011/06/06/des-poubelles-jetees-aux-orties

发表在 八面来风 | 发表评论

ZT: “妈妈,我在用敌人的语言写诗。”

没有母语的人民
(这是原标题。ZT的标题是文中引用的策兰的一句诗。看到这句话,我立刻把全文复制粘贴了过来)
http://www.bullogger.com/blogs/huangzhangjin/archives/378888.aspx
黄章晋

一直有这样的念头,我将来退休,要当一段时间作家,至于写什么,并没有想清楚,去年的一天,无意中看完一位长者自传,便给自己一个任务:至少要把这未完成的作品改写出来,让更多人看到。
这本名叫《换骨记》的自传,无书号无定价,其实就是印出来散给亲朋好友的自我安慰。我得到的这本,是三四年前父母亲寄来,当时似乎还有一层嘱托,看它是否有正规的出版价值。我只草草翻了几分钟,就得出结论,没有任何出版价值,然后,它就在书堆某个角落里躺着,直到我无意中翻起。
作者是我父母当年在新疆兵团结识的湖南同乡,粗略算来,迄今已四十年,当时环境下,两家关系胜亲戚,他比我父母年长一辈,自然我一直拿他当爷爷看。他系因前国军中校而服刑新疆,又是刽子手曾国荃后人,成分已经不能再坏,所以,我最早的印象里,他总是满脸微笑而很少说话,后来才逐渐活跃并有机会展示其极好的旧学底子。和我家同时迁回湖南后,老先生转向曾国藩研究,海内外常有论文发表。
我对《换骨记》的失望,首先是很想知道他们当年服刑新疆时的经历。这段历史不见于文献,你能看到的,只是王震率领的转业大军和知识青年如何先后扎根建设新疆。而我不但很早就从长辈、老师那里听到犯人建设新疆的只言片语,周围还有大批人被称为“新生人员”或“新生人员子女”,甚至还有“新生连队”这个词,不难猜测,其中有过一段滤掉的历史。然而,我按目录直接翻到《换骨记》关于新疆的部分,在这本近十万字的书中,这部分只有短短几页,很快就跳到家庭团聚、拨乱反正和改革开放了,而其间的时间跨度实际上长达18年!
尤让我失望的是,这部分之后就是最后一章《尾声:姓“国”乎?姓“共”乎?》,基本是对此后几十年极其粗线条的勾勒和生世感怀,大抵叹息他参加国军实系日本侵华在即的报国之举,而抗战胜利后他不但未参与内战,还一度心向共产党,更曾与地下党合作参加起义,奈何却顶着国民党的帽子受罪一生,家破人亡、几度辗转阎王殿前,谁曾想,风水轮流转,国民党又成我党国争取对象,连战访京竟成党国一大喜事,“看来,我是既姓‘国’又姓‘共’了。”
老实说,从他身上,我多少再次看到我的另一位长辈的影子。这位今天还在新疆的长辈,与他所不同者,是其在新疆就地起义就地坐牢。十多年来,这位长辈每来信,必附一份他在各类统战刊物上的诗作。读来颇像党的离退休老干部写就。唯一的区别,也许就在于这种老干体诗的前两三行——我本少年热血投笔从戎,奈何国共兄弟彼此战场弯弓月。接下来的感慨,则与党内老干部别无二致,比如大跃进、文化大革命颠倒是非,幸得党中央英明,拨开乌云重见天日,国家蒸蒸日上,本人虽蹉跎青春,但夕阳晚景无限红……其对改革开放的欣喜欣慰,对党国英明神武的颂扬,尤在偶尔还发发牢骚的中共老干部之上。
也难怪,他现下的待遇确实与党的老干部别无二致。两年前我去拜访,他正住院,很是开心地告诉我住的是老干病房。老先生年过八十,无论眉宇、身板,都是一副为我党打下江山的老将军范儿,绝对看不出他从20来岁到快退休的岁月,都在监狱和煤矿井下度过。
说来这位长辈人生反差颇大。据说当年军校毕业回乡,一身美式军服玉树临风,引提亲者无数,但乡下庸脂俗粉显然不入他眼,他声称如若娶妻,要么日本女人要么大户人家独生女。又据说,他打麻将骨牌从来只赢不输,因为牌桌上的小姐太太们都愿把钱输给他。看他今天的派头,想来此说不虚。
我家亲戚中,有这种强烈身份错觉的不止这一位,甚至还有更离奇的。在我看,无论是他们,还是《换骨记》作者,按理,都受过完整旧式教育,甚至还留洋,断不该在陈述自己一生时,完全在“政协体”和《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》的套子里打转儿。相比之下,正牌儿的我党干部在《炎黄春秋》中的回忆文字,都明显要更平实更少党化色彩。
我未见过比这更荒谬的事情。所以,我随意翻了几页《换骨记》,就把它丢到一边。
然而,到某一天,真正从头看完《换骨记》,我不由为自己的轻狂和缺少对一代人的同情理解而悔恨。老先生的文字对新疆着墨不多,确实有体力精力不济缘故,毕竟他写此书时,已盲一目,且只余0.1的视力。更重要一个原因是,相比他被发配新疆前的经历,新疆确实不值得他花费太多心血,毕竟新疆余生,即使算不得天堂,至少也是脱离苦海。
它实在有其独特的文献价值。
我相信他越近开头写得越细致,确有他刻骨难忘的因素。比如“镇反”期间,他被捕却阴差阳错躲过“先按照人口的千分之一杀掉一批”。有两个细节让我难忘:一个,是他在外地被昔日的老熟人立功举报,结果他关押了十个月而错过“镇反”高潮,但那位举报他的“恩人”却因回乡赶上镇反而被枪决。另一个,是对“轧子室”的描述,该室得名于一种靠在墙边的刑具,系对半锯开挖出许多小洞的原木,被关押者双腿夹在圆洞中,稍动一下必皮开肉裂,生不如死,一少年当不得痛楚,便以拳头自碎睾丸求死。
我几乎没有看过“镇反”对象的详细亲历文字。毕竟,“镇反”属于杀敌人,至多错在扩大化,它得到的关注远不如造成大批“自己人”死亡的大饥荒、文革。此间的死者,只在近些年才作为一个数字被人提起。
老先生死罪得免,活罪难逃。1951年因“历史反革命”获刑12年,其间两度摸到阎王殿大门。一次是大饥荒时服刑甘肃安西县双塔堡水库,另一次是被押送徒步穿越沙漠的极度干渴。
双塔堡水库离著名的夹边沟不算太远,外间鲜知其名,但这里的惨剧就规模而言,则远超夹边沟。关于双塔堡水库,网上可查到的寥寥相关文字称,发配至此的右派,比发配到夹边沟的更不幸,因为这里的主力是“叛乱者”,环境、条件极为恶劣,连房子都没有。也许正因这里多系久经考验而幸存的反革命,与夹边沟那些突然被打入深渊的右派相比,大都已练就金刚不坏之身,比如老先生此前就曾在宁夏西北的西大滩潮湖农场锤炼过,故双塔堡水库总体死亡率要低于夹边沟。1958年一万八千名各种人犯被押送至此,1960年水库完工,约万人埋骨异乡。作为亲历者,老先生对此间犯人如何生产、如何生活、如何被管理,如何应对恶劣环境,以及无时不在的饥饿,写得极为细腻。它该是那一万八千人留下的最翔实文献,如果不是惟一的话。
《换骨记》中关于饥饿的描述,最后一次出现是在1961年抵达新疆之时。他们在终点被卸下火车,沿铁道步行,突然有人凭第六感跳进一垃圾箱,果然发现有堆西瓜皮,于是大伙冲上去把西瓜皮抢得干干净净。当然,老先生没有去——就像在双塔堡水库,一位中暑的同伴昏厥呕吐,众人立即围上去吃光了呕吐物。按老先生的话说,是人的尊严让他挡住诱惑。
老先生与家人1950年分离,1965年,也就是老先生刑满释放3年后,才获准家人户口迁往新疆团聚。老先生系狱时,太太带着3个孩子,肚还怀着一个,15年后重逢,仅长女幸存。老太太也不容易,出身书香门第,15年间靠洗衣做保姆维持生计,40出头再见夫婿,已是身体弯成九十度,轻得只有一把骨头的半埋人。
书中一位与他同由湖南而辗转新疆的人物,也是当年我父母的朋友,邵阳人氏,无妻无子亦似无亲人,1980年前后去世。那时物资渐丰,逢年过节到我家造访,他很是舍得买糖果给我。据说,死后停尸太平间,晚上竟被老鼠咬去耳鼻,当时众议其身世孤苦让人怜。但看过此书方知,相比当年饿死后或被野狗或被同伴刨出吃掉的难友,他毕竟赶上了几年丰足日子,死可瞑目。
此前,我不知党国1959年颁布的特赦令原来并不只是对那些战犯有效,按政策,老先生已服完三分之二刑期,当获自由,但他真正被“落实政策”,是特赦令颁布28年后的1987年。而按1977年的政策,他不但可平反“错划”,还可解决县团级待遇。书的末尾,相当篇幅是他为落实政策和待遇,上访求告,四处碰壁,受尽冷眼终至绝望。说实话,这些文字读来更让人心酸。
苏联有个冷笑话:苏联公民享有神圣不可侵犯的死后被平反昭雪的权利。老先生和我的一些长辈们的遭遇,无非是一种相对皆大欢喜的中国版本。我知道,我站在时间这头的看法,其实是饱汉不知饿人饥,但老先生苦苦上访,我无法不将之视作被猫玩到半死的老鼠,生机复见后却把猫当成保护者。
如果,老先生当年像我那位长辈一样及时落实政策,二三十年优渥的“县团级”待遇下来,是否会自觉以老干部自居,忆及当年,笔下是否还有沉痛,甚至是否还会有这样一本《换骨记》,我不敢以常情度之。
我大体能理解,经过此番历练的人,几乎绝难以平实纯粹的文字细叙自己的经历。毕竟这等被改造对象,并非只是身受苦役,甚至,苦役不过是让被改造者明白,自由与否,存活之念,皆在全身心向组织靠拢一途。
《换骨记》中提到过无法忍受苦役和精神摧残的抗争者,有人愤而写下一首《我的斗争》,私下传递:“血肉凝成的唐来渠,把我们的青春葬送。一切勇敢的人,起来,罢工!这就是斗争。”此人命运如何,不必多言。
可以想象,活下来的人,在超强度的意识形态灌输下,倘其内心尚存一寸抵挡与拒斥的自留地,则不是被自己的“同犯”(犯人之间既要表现出认罪悔改的积极态度,又无资格彼此称同志,故以“同犯”互称)斗争而死,便是自绝于人民。几轮汰洗,求生本能必会让幸存者在语言上被完全组织化。
老先生在宁夏西大滩潮湖农场时,兼过墙报任务和劳动现场的宣传任务,当时那种受重视和被视为先进的成就感,想来当极为深刻,以致半个世纪后,老先生对自己写的一些快板书依然记忆犹新。兹照录两条:
其一
李振涛,呱呱叫,抓紧装土不伸腰。
王贵本是飞毛腿,背起土来跑得快。
突击组长吴天保,掌握劳动有高招,
他言道,背土不但要快跑,还要背篓装得高;
跑得快,装得高,多装快跑讲实效。
其二
一分队,学榜样,调动人马摆战场。
大小组长来带头,争先快跑和多装。
一组本是好劳力,个个脸上透红光;
二组、三组不示弱,准备加油干一场。
你若问,干得最好是哪几个。
等会我,一个一个来表扬。
同犯们,今天我们向站领导表决心,
流动红旗我们十中队要不要?
不过,老先生的努力从不曾被组织承认过,为减刑立功,他努力劳动,努力宣传,努力做同犯思想工作,不但未获任何减刑机会,似连劳动和学习积极分子亦不曾获得。
他曾为之歌颂过、赞美过、幻想过的潮湖农场,在留下几十页细致描述后,不得不以几段话匆匆结尾,因为荒漠辟出农田,虽历时两年终于完工,但1955年播种,收获不及种子的十分之一,这一万亩农田终因盐碱化而废弃。
我终于能体谅那些向组织积极靠拢,或欣然或悲痛的文字,尽管这类文字与描述生之痛苦的文字,经常相伴出现,互相牴牾。我想,作者可能根本无法意识这种矛盾,更一生无法找到适当的语言,来缝合这种撕裂感。在我看,它文本上的失败,却真实呈现了这些人精神上的痛苦与分裂。
对试图寻找人生意义和价值的人来说,此种人生注定无法摆脱痛苦与分裂。连战跨过海峡与宿敌握手,对我们这一代人来说,也就是个重大新闻而已。但对老先生来说,却是最后岁月一抹肯定其人生的神光,其经历一生荣苦皆不脱到底是“共”还是“国”,全书以此结尾,一生纠结,无力思索,更无答案,最后,只能搬来一句中国式的捣浆糊为自己的一生画上句号:“看来,我是既姓‘国’又姓‘共’了。”
只能是捣浆糊。在《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》的框架里,他的一生大抵只能写到这个程度。他们这代人重述历史,只能取自我辩护姿态,而且“履历合法化”的辩护词无非如此:参加国军是为了抗战,内战时厌恶内战且没上战场,最后时刻还光荣参加起义,被新政权改造时,态度一直积极良好,改革开放的政策从来坚决拥护……
寻求人生意义和价值,终需依附于某种思想或价值体系,在老先生能找到和依靠的资源中,只有此种解释,才能赋予其命运的合理性与人生的正面价值,哪怕老先生因此无一字提及曾两次在抗战受伤——不抢风头显然是种得体的姿态,——否则何以面对自己的一生?近世中国人很现实,失败者没有同情,更没有自我价值安放的空间。
其实,我那位全然以老干部自居的长辈,何曾不清楚知道自己的身份,何曾不知道这种悖论,但为什么要在精神上跟自己过不去?宁愿选择遗忘,是最好的自我精神保护。
伟大如钱学森,亦不能免俗。其人生价值的最大化阐述,恰是今日座标下的伟大爱国者形象。他曾寻求移民美国的事实,“溢出”这个叙事框架,只能假装不存在。就如《换骨记》中曾谈到,内战爆发时,老先生曾想在国共之外另走第三条道路,追随李济深路线。能有这几句语焉不详,大抵是因为今天的话语体系里,所谓的第三条道路,尚可在统战范畴内找到位置。
无论如何,老先生有古拉格群岛的经历,但绝不可能有类似《古拉格群岛》的作品。没错,中国固然有古拉格,但绝不会有《古拉格群岛》,不会有《日瓦格医生》等苏联同类作品。此事非关勇气与道德,而关乎思考和认识能力。
中国与苏联不但有过相同苦难,且同在苦难后集体舔舐过伤口。在苏联,为“解冻文学”,在中国,为“伤痕文学”。两者虽相似之处不胜枚举,但风格之异显著,高下之别立判。“伤痕文学”可视为官版语言的反向自然延伸,极为抒情、情感浓烈、爱憎分明、沉重忧伤,而苏联“解冻文学”常见的历史批判的力量、理性思考的沉淀、宽恕与同情的情怀、细腻温情的深沉,则几乎看不到,“伤痕文学”甚至只能勉强算“解冻文学”的幼稚抒情版。
这是思想资源的匮乏和语言的贫乏,甚至,你也可以直接说,“伤痕文学”时期的汉语,几乎就是一种完全不能胜任文学功能的工具。
经过前三十年的改造,语音基于北京方言的普通话、书写表达标准来自延安窑洞的、经不断革命化提纯的官方现代汉语,以中央对地方、国家对个人、现代对传统、标准对非标准、正确对异端的强力,独占一切现代传播工具,横扫一切公共空间,变成公共交流和表达的惟一格式。
人类历史上,从未有过一个国家、一个时代,曾如此高效地消灭一种活着的语言,推广一种人造语言:全体国民长时间被组织集中学习,每天开会听报告、谈心得、做检查、大批判……一切个人的时间、空间被尽可能挤占压缩,这种包裹着特定思维方式、历史观、道德观、世界观的语言系统逐渐深植于每个大脑。
它不断侵入和挤占个人领域的表达和思考,完成了对全民感知和表达能力和模式的重塑和同化。成功实现了全民语言贫乏化和空洞化。作为思想的工具,表达的工具,语言的宣教化,不但使人们难于表达与官方意识形态无关的情感、趣味、审美,甚至难于灵敏地感受它。
这种语言的丧失创造力,宣教本身就是个最好例子。——你甚至不难发现,《人民日报》今天的语言远不如文革时期鲜活。“会战”、“战役”、“春风”、“高潮”之类修辞,首次出现是语言创新,泛滥在今天,则是僵尸。今天宣教语言之贫乏,从上到下,甚至语言模式只有清一色的“三个代表”、“四个坚持”、“五个绝不”、“六个确保”……。
这种僵化语言对认识和想象力的无形钳制,首先当然是公共事件,比如我们习惯用“三年自然灾害”或“三年困难时期”这个指称,而民间曾广泛通用的“苦日子”,由于无法进入公共空间而几近消亡。而像“解放后”、“改革开放以来”之类指称,甚至从来不曾出现过民间的、非意识形态化的版本,它的约束甚至体现为,我们试图结构它时,也会自觉以阵营、以意识形态划分。
官话的普及,无疑会左右人的记忆和认识能力,我留意到,在我父辈对文革前的历史记忆和叙事,与官方版本有极大差异,但文革爆发后的部分,却总是与至少一个官方版本高度契合。除非有极强烈而清醒的批判意识,或者干脆就是个彻底的文盲,或者集体有强大的地方方言保护——方言强度总是与官方意识形态输入强度成反比,否则无法逃避和抗拒官话对个人的重塑和同化。
或许值得一说的是,《换骨记》的作者经历超强红色语言轰炸,好在还有古诗词的熏陶。先人留下的表达方式,使他可轻易挣脱想象和表达的枷锁,进入真正自由之境。妻儿万里之外,遥寄书信慰离情,用现代汉语,少不了平平仄仄颂党恩,老老实实重做人的表白,用古诗,则别有真情:
记取别时秋雨濛,又惊黄叶东西风。
年来夜夜关山月,长照相思五处同。
又如,同伴瘐死牢中,狱卒除下同伴脚镣时,他以占句送别,那一刻也除却了自己精神上的脚镣:
乱世死生焉足论,人间谁与赋同情?
脚镣除下君知否,此去黄泉喜步轻。
“伤痕文学”的最大伤痕,在于前三十年刚刚结束,尽管有需求,人们却无法用语言精细准确表达一切个人化的感触体验,甚至缺少足够灵敏和细微的感知能力。生于这个时代的不幸,甚至在你若放歌一曲时,无论是何经历,是何观念,脱口而出的,必然是红歌,区别或许只在中国红歌还是苏联红歌。
只有语言技能在后三十年才接受训练的人,才能因现代汉语功能的逐渐丰富和完备,有机会成为一个具备健全感知、思考、表达能力的人。顺带说一句,非北方方言区的南方人,通常面临特殊的困难,因为他们用于文字表达的语言,实际并非母语,这就是为什么南方作家很难写出鲜活生动文字的原因。
然而,尽管官话今天被迫一点点从个人领域退出,对我们思维、情感、判断、表达的无形惯性影响仍在。你不用与台湾或香港人深入交流,便可明显体察到这种区别——台湾香港远不如大陆有更深厚复杂的历史素材,但他们有细腻深沉远胜大陆的文学和影视作品。无论是感知还是表达,大陆甚至明显逊色于弹丸之地的香港。只有一样为大陆所擅长,那就是官民一致、无所不用其极的煽情——它是前三十年留给今日中国的一条精神阑尾。
这是一代中国人的宿命。《换骨记》的遗憾,自当在这个背景下同情性理解——同情性理解,正是我们的语言和思维习惯中被成功清除掉的东西之一。
无疑,在我看来,《换骨记》是本远未完成的作品。而且,书中不少普通人的经历和故事,都自有单独挖掘整理的价值。遗憾而痛心的是,《换骨记》的老先生已经辞世,我再无采访整理的可能,但依据这个现成底本,依然可有所为。
前几天,无意在一位有志于文学的同事桌上看到一本保罗·策兰的诗集,我不知此为何人,听得大致介绍和极力推崇后,非要借回一读。原因很简单,策兰面临的特殊困境,让我想起并重新审视和理解《换骨记》。
策兰生于战前的罗马尼亚,但故乡战后被划归乌克兰,作为一个流亡西欧永失故土的诗人,策兰更深切的不幸在于,他是父母均死于纳粹集中营的犹太人,但母语却偏是德语,此种命运的悖论,可用他的一句话概括:“妈妈,我在用敌人的语言写诗。”
固然,德语之于策兰,可有敌人语言的沉痛,但作为工具,无论是抚摸内心至苦至痛,还是抒发表达这种痛感,却绝无障碍或先天不足,毕竟,德语不是一种与特定观念体系牢牢锁定的工具,亦从未曾与丰厚的历史文化源头与真实的社会隔断。即使在苏联时代,俄语也不曾被整体彻底消毒改造,阉割为只有单一功能的死语言。
其实,《换骨记》在另一重意味上,何尝不是用敌人的语言写就的自传。我希望时间能给我足够距离,让我写出这种应当不下于策兰的痛感。它并非个别人。毕竟对整整一代中国人,甚至今天的中国人来说,使用的是自己的语言,却于自己熟悉的环境、熟悉的生活,缺少足够的感知、表达能力;于曾经的历史,行进中的时间,缺少记忆和和思考的能力,是否可以这样认为,我们是没有母语的人民。

发表在 未分类, 他山之玉 | 1条评论

ZT一个狗故事

和菜头

我不知道狗,我只是认识其中的几只,能够叫出名字来。在我很小的时候,父亲曾经向我传授过一些关于狗的简单知识。比如说看见狗走过来不要怕,千万不 能转身就跑。又比如说如果想吓走一条狗,那么就蹲下身去,一直手假装在地上寻摸什么。狗会以为你在找石头砸它,会扭头就跑。说这些话的时候,我们住在山沟 里,周围只有些土狗。我在土狗身上验证过这些知识,证明确实有效。但是后来就再也没有机会和一条狗在狭窄的山路上遭遇,双方心理上都在犹豫着要维持尊严到 哪一刻,然后掉头就跑。城市里只有宠物狗,他们紧跟着主人,8字型兜圈跑,专心找电线杆和垃圾桶撒尿。它们对我没有兴趣,可能是因为我叫不出它们的名字。

小乖是一个很好的名字,适合一条大型犬。的确存在着这么一条金毛犬,他现在就在北京。小乖的主人是我朋友,我初到北京时在他家里借住了大半年。没去 他家之前,朋友在MSN上天天发女大学生的照片给我,告诉我说这是他新交往的女朋友。为此,我对于借住他家这件事充满了粉红色的期待。等我真的住进去了, 才发觉他过着一种素炒苦瓜的生活,每天按时起床上班,下班上MSN问候他在国外的太太。没有女大学生,没有,除了我们两个人和偶尔出现的保姆,200多平 米的房间里没有别人。朋友晚上10点半睡觉,早晨7点半起床;我晚上三点睡觉,中午十一点起床。后来上了班,早上八点半起床,晚上三点半回来。总之,我们 除了周末在客厅偶遇之外,很少有见面的机会。

于是我见到小乖的机会远远高于见到我朋友。小乖住在阳台上,阳台和厨房共享一个窗子。当我进厨房泡茶吃饭的时候,它就会跳起身来,趴在窗台上,像个 狗头雷达一样盯着我。我甚至不用看过去,只要听到它的喘息声就知道它在那里了。带着它一贯温顺的目光和湿漉漉的鼻子,目不转睛地看着我。这种凝视的力量很 大,有助于节食。当一个人在午饭的时候,如果有一条狗那么眼睁睁地看着你,你很难不心软分一半肉菜给他。无数次,无数次酱牛肉或者鸭肝滑过一条优美的曲 线,一准落在小乖早已经张开的大口里。只听到牙关敲击的一响,喉咙咕咚的一声,不到一秒钟时间,一块肉就消失不见。小乖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,依然平静 地趴在窗口,用温顺的目光从身后继续拍我的肩膀,努力把我的脸转过来。

我和小乖一开始是典型的酒肉朋友关系,它不反对吃任何我正在吃的东西:葡萄、酸奶、西红柿都好,它只反对挑食。我惊诧于它的好胃口,和对食物的永不 餍足,如果有东西吃,它永远处在吃的状态,直到像一条金鱼一样被撑死。历史上发生过这样的事情,趁我朋友不注意,他一口气吃了八个馒头,然后一直在喝水, 最后就四脚朝天倒在地上不起来。顺带说一句,小乖是没有声音的。人类发明了一种电击项圈,在狗还很小的时候套在颈项上。感应器一旦测量到狗的声带有所震 动,就会发出一道弱电击,给狗一个刺激。久而久之,狗就不会叫了,长大了也不会。小乖戴过这种项圈,而且被阉过,所以寂然无声,永不恼怒,就像是皇帝后宫 里的服务人员,一声不吭,专心做事。小乖不能说话,所以它安安静静地看着你。

知道它是个哑巴之后,我们之间的信任感终于建立起来。对于城里人来说,这一点尤为不易。可以想见,我和小乖经常是房间里仅存的活物,所以我们经常聊 天。准确地说,是我说,小乖听。小乖是个好听众,从来不打断我,也永远不提问,只是用温顺的目光怜悯地看着我,一个钟头都不会厌倦。在很多个凌晨三点半, 我放了工回来,跑到厨房里抽只睡前烟解乏,哪怕是在那么漆黑的夜里,周围只有电器的电源指示灯闪烁着微茫的光亮,只要我走到窗台边,伸手就可以摸到小乖毛 茸茸的脑袋,或者湿漉漉的鼻子,等着听我讲着漫长的一天里又有什么操蛋的人和操蛋的事。如今,小乖已经搬到了五环外,据说因为周围少人而患上了忧郁症,连 心爱的兔子玩偶也无心撕扯了。我觉得我可能知道他的心事,在我们聊天的岁月里其实我一直憋了一些话没有对他说,其中一个话题就是:小乖,来,我给你讲讲关 于交配这件事。。。。。。

小乖永远也不会知道一件可能彻底摧毁我们友谊的事情:我是一个食狗者。起码我认识它的时候,我依然是一个食狗者。我喜欢碳烤狗排,凉拌狗肉以及狗肉 米线。为此,我曾经多次讴歌过昆明双龙桥的狗肉夜市,以及手下超生无数犬只的狗三爷他老人家。是的,我曾经说过食狗者们至今还在传诵的名言:狗是人类的好 朋友,因为它们的味道很棒。我并不是要忏悔什么,谁能责备一个神志健全的中国人呢?做中国人的好处就在这里,我可以一边吃着狗,一边和一条狗聊天。我永远 也不会费神去建立一种无效连接,把眼前这条狗和锅里的那些联系起来,好让自己不自在。要区分它们很简单,小乖是具体的,有名字的一条狗,我和他很熟悉;而 在汤锅里沸腾的那些,我叫不出它们的名字来,我们不熟,它们被煮熟,它们是肉。读史书的时候我就明白这一点,比如说赵括将军,假若他是被“醢之”,我感觉 很惊悚,很震撼,想着吹牛逼的代价也太严重了。而说到他的士兵,赵降卒四十万,历史上被“坑之”,我没什么感觉。那四十万人在一个坑里沸腾着,我叫不出他 们的名字来,我们不熟,他们变成化肥,上面有疯长的树,他们是肥料。

我也永远不会费神去建立假设:有一天世界上什么都没有了,只有我和小乖,以及我们中间的一口砂锅。这种假设没有意义,因为人类已然灭绝,而神话故事 里总会剩下一男一女,不是一男和一阉狗。不用到那口砂锅,镜头扫到我和小乖的时候就可以写上“THE END”了。没有最后,最后是怎样也不重要。重要的是片子倒放回去,我和小乖都身在各自无数的同类中间,以至于意识不到对方还有海量的同类存在。这一刻是 幸福而美好的,况且我们认识彼此,我能叫出他的名字。而且,小乖见我蹲下,在地上寻摸什么的时候并不会转身逃开,而是继续直扑向我,为了他这一次终于能舔 到我的脸而由衷地感觉到高兴。小乖是城里人,他没有土狗的那种遗传记忆残留。

至于说我为什么连土狗现在也不吃了,原因是一段Youtube上的视频。我不能告诉你为什么我可以看到Youtube,因为我不想戴上电击项圈。但 是,我可以告诉你当时我看到了什么:一只狗在熟睡中突然翻身惊起,四爪翻飞就开始往前冲,一直冲到墙上被撞倒,这才睁开眼睛,四下望了一圈,趔趄着走回去 继续睡觉。我看完之后确定,该狗当时一定是在做梦,而且发生了梦游。那么,如果一只狗能够做梦,而且为梦境所惊吓以至于梦游逃跑,说明它的小脑袋瓜里有类 似人类的什么东西,而并不只是条件反射或者生物本能。具体是什么东西,我猜想是灵魂。我不能把一样有灵魂的东西放在锅里煮熟吃掉,这件事情会让我非常难以 接受,就像吃掉一个同类。有人听过这个故事,坏笑着问我说:那你要不要看一段牛或者猪做梦的视频?我这里也有。

所以说,故事之所以被流传是因为它总是不能被正确理解。也许,牛或者猪的确是会做梦。但是,我不曾在一个窗台上,在凌晨三点半和它们聊过天。或者 说,牛或者猪只是一个集合名词,我不知道它们的名字。也许,它们也曾经有过名字,但是被卖给了汤婆婆,这就是汤婆婆那里永不匮乏肉食的原因。小乖不同,它 坐上了水中行驶的列车,带着自己的名字远远逃离开去。

发表在 未分类 | 1条评论

天下无贼(阿根廷生活方式)

我的阿根廷同学悲愤地说:她留在德累斯顿家里的自行车被偷了。
原因是,她丈夫需要一根链条,于是就拿了她的自行车链条锁。等链条用完回到车库,自行车已不翼而飞矣。
他对愤怒的她说,可是自行车是放在我们楼的车库里的呀!
他还对无奈的她说:也许过两天人家用完了会把车还回来呢。
……
她说,她想起了一部电影。我说,我也想起了一部电影。她想起的是《偷自行车的人》。我想起的是《天下无贼》。
不过,作为故事主角的他,是普朗克学院的物理学博士后。

发表在 立此存照 | 发表评论

效率悖论

“充足休息有助于提高效率”。
一句近乎废话的真理吧?
忽然发现,这是一个十足没有现实可操作性的逻辑悖论。
人为什么需要效率?
是因为事情多得忙不过来。
被事情淹没的时候可能充足休息吗?
不能。
而根据那句近乎废话的真理,缺乏休息是效率低下的渊薮……
此题无解,证毕。
我中学同班一个理科神人,据说每天都能保证九小时睡眠,最忙的时候,睡眠储备也充足到只需要巧克力就可以提神。
活生生的现实说明,悖论之所以成其悖论,是因为倒置了因和果。
休息并不提高效率,是效率提供休息的时间。
而天生无组织无效率的我辈,只好在一条条死线来临之际,在一杯杯的咖啡中点灯熬油……

发表在 随便想起, 未分类 | Tagged | 发表评论

红星照着一个和尚

巴黎近郊Vavnves-Malakoff-Rue Etienne Dolet 地铁站附近。从地铁站到耶稣会档案馆的第一个叉路口

一张挂着红星的东方和尚的脸,指引去西洋和尚家的路。

另,Malakoff的市长,这届是,上届是,上溯到30年代一直是共产党人。

发表在 天下涂鸦 | 1条评论

“选举”古训

有致慨于今日忙“选举”者每借助于金钱与酒食,以为非有道之象。
某小学家笑曰:“君等自不读书故也,庸知‘选’、‘举’之本义,即为金钱与酒食乎?不信,翻书为证。”
——选,与锾通,货贝名也,古所谓金钱万选者是。
——举,盛宴也,《周礼》“王月一举”,即指杀牲作馔。
“选”、“举”两字之娘家在是,然则彼日以金钱、酒食忙选举者,可谓善读古人书也已。

——张慧剑《辰子说林 》

发表在 胡乱抄书 | 1条评论